河北省法院集中宣判11件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

我省法院集中宣判11件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
29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
本報1月6日訊(采訪人員周遠)今天,我省部分基層法院集中宣判11件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29名被告人被依法判處刑罰,其中被判處實刑的25人 。省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集中宣判的有關情況 。
【河北省法院集中宣判11件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案件】省法院刑二庭副庭長王琪介紹,這些案件主要犯罪手法是:使用工業明膠冒充食用明膠,以葡萄糖冒充食品級甘氨酸,將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生豬屠宰后做成麻辣肉、肉夾饃對外銷售,使用散裝白酒冒充品牌酒,生產、銷售假的治療糖尿病藥品等 。在案件審理中,依據刑法及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相關法院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慣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對人身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銷售金額巨大的、處于生產銷售源頭的,堅決依法從重判處;對于實施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行為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在集中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宋河新以工業明膠冒充食用明膠,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被告人谷長浩生產銷售假的治療糖尿病藥品,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田書珂將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生豬屠宰加工后銷售,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量刑時依法加大財產刑的判處力度,同時對具有自首、立功、從犯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法院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
王琪表示,全省各級法院將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開展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行動 。要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始終保持依法嚴懲的高壓態勢;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案件質量;加大宣傳力度,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