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屏南一對夫妻自產自銷“毒豆芽”獲刑

為使豆芽外觀好看以增加銷量 , 福建屏南縣一對夫妻竟在豆芽生產加工過程中大量使用有毒有害物質 , 并在自家攤位上進行銷售 。屏南縣法院8日披露 , 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 , 并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判處但某有期徒刑6個月 , 并處罰金2萬元 。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3月間 , 宋某、但某夫妻二人多次向史某某、陳某某夫婦(以上兩人均另案處理)購買豆芽無根水、AB素等添加劑 , 并將上述添加劑添加到自行生產的黃、綠豆芽中 , 后由但某放在市場攤點上進行銷售 。
2014年3月12日 , 屏南縣公安局聯合屏南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宋某、但某家中及市場攤位處查獲其所生產的黃豆芽280斤、綠豆芽388斤 , 并進行抽樣送檢 。經檢測 , 上述送檢黃豆芽、綠豆芽均檢出國家規定在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禁止添加的6-芐基腺嘌呤成份 。
【福建屏南一對夫妻自產自銷“毒豆芽”獲刑】法院審理認為 , 宋某、但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豆芽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宋某、但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坦白 , 可以從輕處罰 。但某在共同犯罪中相對作用較小 , 可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 , 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