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裝水竟是過期產品 水站回應:發錯產品愿意賠償

關先生所在的公司一直購買合肥一家本土品牌的桶裝水 , 供公司員工飲用 。5月24日 , 關先生和同事無意中發現 , 送水工送來的桶裝水生產日期竟然是2014年12月 。對于如此失誤 , 送水員江先生告訴采訪人員 , 他錯將自己飲用的桶裝水送到了該公司 , 他愿意對此進行賠償 。
【桶裝水竟是過期產品 水站回應:發錯產品愿意賠償】關先生說 , 他所在的空調售后服務公司一直購買合肥市精華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桶裝水 , 這款桶裝水的價格為每桶8元 , 同事們平時對此也十分信賴 。
5月24日 , 關先生和同事在單位加班時 , 卻意外發現桶裝水上的生產日期竟然是2014年12月19日 。經過檢查 , 關先生發現 , 共有兩桶水屬于過期產品 。這些水是5月23日由送水員江先生送到公司 。
關先生告訴采訪人員 , 發生過期的事情后 , 他與廠家和水站的工作人員進行了溝通 , 卻一直無法達成一致 , 他認為 , 對方處理此事的態度并不具備嚴肅性和建設性 。
昨天下午 , 采訪人員聯系上了廠家合肥市精華飲料有限公司 , 該公司方總告訴采訪人員 , 該公司負責生產桶裝水 , 水是由水站銷售送到關先生公司時發生失誤 , 該公司對此并沒有責任 , “雖然跟我們無關 , 但是我還是積極和水站進行聯系 , 盡量把這個事情解決好 , 免除消費者的后顧之憂 。”
負責銷售送貨的水站工作人員江先生告訴采訪人員 , 此事的確是因為他的工作失誤導致 , “過期的桶裝水是我自己喝的 , 那天關先生單位要得比較急 , 我就拿錯了水 。我肯定不會主觀意愿送過期產品給消費者 , 這樣做不是砸自己的牌子嗎?”
江先生告訴采訪人員 , 作為補償方案 , 他親自上門做了解釋 , 也愿意將之前銷售的水票按照原價退回 , 并更換過期的桶裝水 。他也希望能和消費者協商達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