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美國司法部的歷史是怎樣的( 二 )


國家安全部門:該部門負責處理情報活動 , 代表美國政府參加秘密法庭對間諜和恐怖分子進行監視的訴訟 。 它還協助制定打擊網絡間諜活動、未經授權披露機密信息以及監督在美國注冊的外國特工的戰略 。

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美國司法部的歷史是怎樣的

文章插圖

此外 , 司法部還增設了多個辦公室 , 負責處理各種問題 , 從赦免和部落司法到對婦女的暴力行為、與移民有關的訴訟以及逮捕、懲罰和跟蹤性犯罪者 。
司法部還包括多個執法機構 , 從聯邦調查局(FBI)和禁毒管理局(DEA)到酒精、煙草、槍支和爆炸物局(ATF) 。 它還包括監獄管理局(BOP) , 負責管理國家的聯邦懲教設施 。
美國司法部為什么會如此龐大?實際上 , 在美國司法部成立之前 , 每個地區都有一名聯邦檢察官 , 當地人都可以提起任何必要的訴訟 , 無論是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 。 在當時 , 這樣的局面還是管用的 , 因為當時聯邦法律的范圍很小 。 當聯邦檢察官需要幫助時 , 他們會聘請私人律師代表政府 。 但最終 , 私人律師的費用變得越來越昂貴 。
美國內戰結束后 , 特別是因為民權案件 , 聘請外部律師幫助這些案件的人數大幅增加 。 這是一個很大的支出負擔 , 因為政府正試圖應付內戰帶來的巨額債務 。 所以 , 美國國會決定成立司法部來解決此問題 。
美國司法部是如何運作的  美國司法部的歷史是怎樣的

文章插圖
現任美國司法部部長:威廉.巴爾
起初 , 司法部只由一名律師組成 , 即總檢察長 , 他今天在最高法院代表美國政府 , 除了決定聯邦政府何時應該對它在下級法院敗訴的案件提出上訴 。 但是其他的逐漸增加了 。 今天 , 司法部由司法部長領導 。 該部的兩個關鍵職位 , 一是副總檢察長 , 其職責范圍從管理有組織犯罪緝毒工作隊到就赦免提出建議;二是助理總檢察長 , 負責監督處理民權、稅收、環境、自然資源、反壟斷和民事訴訟的部門 。 正如美國司法部網站所指出的那樣 , 司法部還在內部增加了一系列不同的辦公室、董事會、部門和機構 。
隨著聯邦法律和司法部范圍的擴大 , 它的一些地盤與州總檢察長和當地地區檢察官重疊 。
出現了許多聯邦法律疊加在監管類似問題的州法律之上的現象 。 比如 , 毒品犯罪、對毒品濫用、分銷和持有的監管 , 以及許多金融欺詐領域 。 在某些情況下 , 這是因為犯罪活動和受監管的商業活動都跨越了州界 。 根據法律專家的說法 , 如果多個州受到同一問題的影響 , 最有效的方法或監管就是由聯邦政府來做 。
除了不斷擴大的法律實踐 , 美國司法部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納入新的聯邦執法機構 。 因此 , 它開始調查犯罪 , 建立針對罪犯的案件 , 并在法庭上審判他們 。 其中一個著名的機構是聯邦調查局(FBI) , 它由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的司法部長查爾斯·波拿巴(Charles Bonparte)于1908年創建的特工隊伍發展而來 。 (在此之前 , 司法部使用的是特勤局的調查人員 , 這是財政部的一部分)
這些“碎片”是如何拼接在一起的隨著美國司法部規模的擴大和職責的多樣化 , 它的許多部分都是半獨立運作的 。 美國司法部有一些專攻自己管轄范圍和專業知識的部門 , 也有一些不太與其他部門交流的部門 。 但他們也有集中控制 , 會有一名助理總檢察長負責這些部門 , 并從總檢察長那里獲得有關優先事項的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