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操作流程詳解 離婚協議書離婚程序( 二 )


第三步,過了冷靜期,仍要離婚,三十天內拿材料去換離婚證 。
過了三十天的冷靜期之后,雙方仍舊決定要離婚,那么在期限屆滿后的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拿著離婚協議書(需載明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協商一致)三份、結婚證、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證,共同親自到前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
以上這些文字用一幅圖來表示,如下:
以上就是協議離婚所需要辦理的全部手續和所有流程,相信你一定已經非常清晰,假如仍有疑問,歡迎垂詢 。另,律師需要特殊提醒的是,離婚冷靜期制度只適用于協議離婚情形,對訴訟離婚不影響 。對于訴訟離婚的有關流程,敬請期待后續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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