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該不該和前任保持聯系 該不該和前任保持聯系( 二 )


“得知前任有了新歡,有一個雞飛狗跳鈕,可以在他們的關系里制造一點麻煩,要不要按?”
一開始,大部分的人都選擇為“按”爆燈,好像但凡能給前任增添一些麻煩,我們都會毫不猶豫 。
假如能聽到前任過得不開心,我就放心了 。
打臉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分手做朋友的情況比我們想象中要普遍 。
據調查顯示,有65%的人曾經有過“分手后友情”,22%的人則和不止一個前任做過朋友 。
我承認,這有點魔幻 。
說好的“專心愛過的人分手后怎么還能做朋友”呢?難道大多數人都沒有愛過嗎?并非如此 。
排除那些假借分手做朋友的名義,實則想要挽回的例子,兩個人要在什么情況下,才能分手后當成朋友 。
答案是:在這段感情中是否存在相互傷害 。
互相傷害導致的情感破裂,分手后是不可能做成朋友的,說能的,都是動機不純 。
而沒有互相傷害過的情感,成為普通朋友,或者說保持適當的友好關系,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 。
不是因為沒有愛過,而是對于大多數人來說,與他人的關系是我們安全感的來源 。
很多時候,分手后選擇做朋友的人抱有這樣的想法:
即便親密關系不能再繼承,也仍舊是在某種程度上,比其他人更能給自己安全感的人 。
無論如何,能碰到深深吸引自己的人很不輕易,更何況投入了那么多的時間和感情,對方早已變成生命中無法抹去的一部分 。
失去任何一個可以信任、依賴的人對我們而言都是殘忍的,況且這個人還和你有共同語言、可以分享秘密,可能某種程度上,還可以給予你支持、幫助、建議 。
所以,哪怕是“有這樣一個人存在著”,我們可以獲取的安全感都會倍增 。
聽起來像是十足的渣男/女語錄,但對很多人來說,事實就是如此 。
《老友記》中的Ross和Rachel就是很好的例子 。
第一次分手后,兩人彼此還相互回避,但一陣子過后就可以互幫互助,打打鬧鬧 。
第二次分手后,即使有點余情未了,兩人也能很快恢復到朋友的交往模式 。
他們對感情和友情有了明確的區分,能夠撇開自己的情感,繼承做好朋友 。
他們當然可以老死不相往來,但沒有必要 。
也許比較受大眾認可的態度,是一個合格的前任就該像死了一樣,不要詐尸 。
但我覺得,和前任相處的最高境界應該是,兩個人能重新坐在一起,為看到對方因自己的離開成為一個更好的人而欣喜 。
就像傅首爾在《奇葩說》里說的那樣,
我的前任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是一顆鉆石,跟別人在一起的時候也是 。我呢,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是一顆石頭,但是跟別人在一起后,我把自己變成了一顆鉆石 。
03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當然,愛情也許是世界上最難說清晰的問題 。正因為愛情的復雜性,我們不能夠簡樸粗暴地得出,什么情況下怎么做一定是對的 。
但肉眼可見的是,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 。
在做任何選擇的時候,和對方商量是必須的,因為你不能保證,對方可以像你一樣不在意 。
所以坦誠是我們第一步,聊起前任不要方,不要藏著掖著,刪還是留,繼承做朋友還是生疏人,大大方方說開了 。
請相信,你的對象沒你想的那么小氣 。
但我覺得,你們多半會選擇刪除摯友保命 。
Anyway,兩個人都開心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