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記錄能否證實出軌 老公網上聊天算出軌嗎( 二 )


4問
微信記錄能否當出軌證據?
黃女士:最近我看到我丈夫和一名女子的微信聊天記錄,才知道他已經瞞著我出軌多年了,我假如起訴離婚,他的微信聊天記錄能否證實他出軌?
鄭靜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當事人提供電子證據的,應當采用截圖、拍照或錄音、錄像等方式對內容進行固定,并將相應圖片的紙質打印件、音頻、視頻的儲存載體(U盤、光盤)編號后提交法院 。需要注重的是,假如提供微信、微博、QQ等聊天記錄作為證據的,應當對用戶個人信息界面進行截圖固定 。
5問
聊天記錄都能當證據嗎?
謝先生:所有的聊天記錄都能作為證據嗎?
陳弘毅: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的規定,作為證據使用的電子數據是指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實案件事實的信息,所以電子數據要能起到對案件事實有證實作用才可作為證據使用 。其次,電子數據輕易被刪減篡改,建議對電子數據作公證,未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電子數據有可能真實性不被法院認可 ?;蛘?,也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
6問
微信作證,有什么條件?
吳女士:微信記錄要當證據,有什么條件嗎?
林敏輝:微信證據要得到法院采信,須滿意三個前提條件 。
一是要證實微信使用人就是當事人雙方 。因微信并未采取實名制認證,若不能證實微信使用人系當事人,則微信證據在法律上與案件無法產生關聯性 。
二是微信證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假如不完整可能斷章取義,也不能反映當事人完整的真實意思表示 。
最后,獲取微信聊天記錄的途徑和手段要合法 。
相關案例
微信記錄證實丈夫出軌
臺海網1月2日訊(海峽導報采訪人員陳捷)微信記錄,還能證實丈夫出軌?此前,思明區法院就曾經審理過這樣一起“微信作證”的官司,最終,微信聊天記錄成為證實出軌的要害證據 。
張女士和林先生都已經年過三十,數年前張女士看了林先生的手機后發現,林先生在微信上和一名女子頻繁聊天,通話記錄也顯示兩人常常聯系而且關系親密 。
張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林先生向女子表示:“我心里已經沒有她了,一點也不愛她,活在這樣的家里,感覺好累 ?!?br /> 這些微信聊天內容顯示,林先生與婚外女子過從甚密,而且已超越正常同事關系 。為此,夫妻雙方矛盾激化,最終導致妻子搬離共同住所,并起訴離婚 。
法官分析了相關微信聊天記錄,認定林先生“嚴峻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支持原告的離婚訴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