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女方不讓見孩兒 不讓看孩子我就是不給撫養費( 二 )


判決生效后,元某仍舊以種種理由逃避履行,甚至同明明和李某玩起了“躲貓貓”,案件進入強制執行 。
執行法官經過走訪了解到,元某所在村莊正在進行城中村改造,目前正按月領取拆遷補償款,且元某在某工廠任職,每月有固定收入,并非沒有能力支付 。
考慮到對被執行人元某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則其很可能由于存在抵觸心理而繼承拖欠后續撫養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和矛盾的有效化解,執行法官決定,繼承采取溝通勸導的方式,敦促被執行人元某自覺主動履行,在確保案件順利執結的同時,也讓明明在今后成長過程中能夠更多得到來自父親的關愛 。于是,執行法官多次找到元某和李某了解情況,力求解開雙方的心結 。
經過執行法官多次耐心勸解,元某的態度有了松動,表示愿意主動履行,但前提是想見一見兒子 。8月12日下午,在李某的配合下,元某見到了久未相見的兒子,隨后將全部3萬余元執行款轉入了法院執行專項賬戶內 。8月13日上午,李某到法院領取了全部執行款 。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王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