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有效期 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有效期是幾年


【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有效期 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有效期是幾年】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有效期為三年 。根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證書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標志使用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向省級工作機構申請續展 。省級工作機構應當在40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檢查、檢查和材料審查 。中國綠色食品中國綠色食品開發中心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允許續展 。與標志用戶續簽綠色食品標志使用合同,頒發新的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并公告 。不續展的,用戶應當書面通知標志,并告知理由 。標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申請續展未獲通過的,不得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志 。
《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規定:未經中國綠色食品開發中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綠色食品標志 。
2、在證書有效期內,標志用戶的單位名稱、產品名稱、產品商標發生變更的,應當經省級工作機構審查后,向中國綠色食品開發中心申請變更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