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感情中,哪有什么萬能的方法論,都是不斷地在“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中復盤經驗往復循環罷了 。
我本身就是一個偏理性又有點“邏輯怪”的人 。我喜歡天馬行空地思索各種問題,然后在問題中找到一些可循的邏輯方案 。每當解決掉一個問題,就像解開一道數學題一樣,會讓我覺得酣暢淋漓的爽 。
但是感情這件事,是最不講邏輯的 。愛一個人能講邏輯講道理嗎?愛情中有唯一且標準的答案嗎?
沒有 。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br />
愛情本身就不是可以講道理的事兒,所以也根本不存在一勞永逸的萬能方法 。我所有的方法論,只不過是在幫大伙解答感情問題時,不斷地“復盤問題-總結學習”積累大量經驗,把握大量心理科學各方面的知識和常識罷了 。
假如你一定要我給你一些關于復合的方法論,那我覺得最核心的一點就是:
不要把分手當成一個問題,不要把復合當成一個結果 。
怎么理解呢?
1)先說第一個:分手本身不是一個問題,怎么看待分手才是問題 。
很多小伙伴一上來就喜歡說:我們是真性分手,他說了絕不復合的!
我必須告訴你,分手根本不存在“真性”“假性” 。只是有的人為了制造一些問題,所以給分手下了這樣的判定 。
在我看來,分手本身只是一個決定:有的分手是忍耐多時蓄謀已久,有的分手是情緒上涌一時沖動 。你用“真假”來判定這個決定,不覺得片面又武斷嗎?
這就似乎,你下定決心減肥,也做了很多努力,但是你又忍不住吃了一點高熱量的食物 。我說你的決定根本就是假的,演給自己看的,你是不是要跟我急?
再比如你最近喝了太多次奶茶體重飆升,你說這輩子再也不喝奶茶了,再喝是狗!過了段時間你又忍不住點了一杯 。我說你的決心是真的,你果然是狗,以后都是!你是不是想揍我?
所以說一個人的決定,根本不能用“真假”來判定 。輕微有點心理學常識的人都知道,作出一個決定,要么是因為一時的情緒,要么是因為認知 。
情緒下的決定,情緒是誘因 。比如工作中不舒暢了,你跟朋友說你決定辭職,但第二天你還是乖乖去上班了 。
認知下的決定,認知是誘因 。比如意識到方案立刻要交了,不能再“摸魚”了,于是下定決心放下手機,認真寫方案 。
分手也如此 。假如你把分手當做一個問題,去分辨真假,那么你永遠也找不到問題的主因 。
因為我們在面對問題的時候,本能的反應就是自我懷疑和逃避 。只有當我們把它當做一個決定時,我們才更有勇氣面對 。因為任何決定,都是有誘因的,抓住了誘因,也就有了改變的可能性 。
2)再說第二個:復合不是挽回的最終結果,而是一段感情新的開始 。
我很不喜歡有人把挽回或復合比作“破鏡重圓”,因為“感情≠鏡子” 。
鏡子是一個固定的物體,靜止不動,感情是一種流動的狀態,如水一般 。假如你非要說“破鏡重圓有裂痕”,那我還要說“抽刀斷水水更流”呢 。
所以千萬不要把復合的行為當做“將破碎的鏡子合在一起”,這種認知是錯誤的 。
準確的認知應該是:復合不是強行將分手的兩個人綁在一起,而是讓兩個相愛過的人再次相愛,再次建立一段新的感情 。
這個其實很好理解,就像只有高考結束,大學生涯才能開始,而高考的結果決定著念怎樣的大學 。
感情也一樣,分手是終結曾經的感情階段,同時也是新階段的開始 。分手以后如何妥善地解決矛盾,如何重建信任和希望,決定著復合以后能不能繼承走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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