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前任希望我恨他,對前任到底恨還是不恨( 二 )


分手后對前任又愛又恨正常嗎
1、矛盾源
人對一件事物有矛盾心理是非經常見的現象 。比如寧靜在乘風破浪的姐姐#剛開始錄制的時候 , 就說了一句非常矛盾的話:“我不喜歡跳舞 , 我抗拒跳舞 , 但是我又想跳舞 。”這句話逗笑了很多人 , 但其中的矛盾卻值得深思 。她并非不喜歡跳舞 , 而是“恐驚”自己跳的不好 , 所以本能地排斥跳舞 , 跳舞會讓她聯想到尷尬、出丑、挫敗 。但同時 , 跳舞本身的致命魅力又在吸引她想要去嘗試 。這種矛盾心理 , 放在愛情里也一樣 。我們往往會在一段關系里 , 同時感受到高興、喜悅、恬靜 , 和恐驚、不安、絕望 。對前任又愛又恨 , 一般兩種情況 。愛而不得 , 對一份感情的期望太高 , 與實際不符 。主觀情緒是:不甘心 , 矛盾根源是:無法得到對方的認同 。
2、愛恨同源
為什么我們會對同一個人同時產生憤怒、仇恨、愛意、渴望?因為愛 , 是人的情緒體驗中最強烈的 。心理學相關研究表明 , 愛是我們對他人的一種強烈的情緒喚起 , 當我們調動起愛的情緒 , 而忽然失去了釋放對象 , 就會因而感到強烈的絕望、空虛、悲傷、痛苦 。所以我們經常對同一個人會產生兩種截然相反的感情 , 因為在對方的身上 , 同時具備了我們需要的價值 , 和我們不喜歡的東西 。愛之深 , 責之切 。兩個人關系越緊密 , 愛和恨的感覺就會越強烈 。假如關系較為疏遠 , 愛和恨的感覺就會減淡 。這也就是我們分手時間久了 , 關系疏遠了 , 情緒濃度降低的原因 。
3、感覺與價值
當我們對一個人又愛又恨的時候 , 我們到底應該怎么選擇呢?不盲目跟著當下的感覺 , 理性評估彼此的價值 。人在情緒濃度特殊高的時候 , 輕易喪失對一件事的客觀判定力 。假如你決定復合 , 就努力去消解你情緒中的恨意 。假如你決定轉身離開 , 就接納你們分手的事實 , 把注重力放到自我提升上去 。還有一點值得注重 , 當你對一個人又愛又恨之時 , 他是否具有唯一性 , 這個問題一定要自己考慮清晰 。假如你對每個人的情緒喚起能力都很強 , 那你更需要做的是情緒治理和自我認知 。假如你只對他有強烈的愛和恨 , 也許他就是你的唯一答案 , 好好珍惜 , 別留遺憾 。
結語:前任希望你恨TA其實就是希望你離開TA , 假如不愛一個人了 , 就把TA推向深淵 , 這種前任還是早點離開比較好 , 希望所有還困在失戀牢籠的朋友們早日得到解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