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離婚宅基地上的住房可以分,宅基地不可以分 。因為農村的宅基地屬于集體土地,屬于全村村民的共同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離婚時無權對宅基地進行分割 。宅基地上建的住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在離婚時可以分割該房產 。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 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 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農村離婚宅基地和住房可以分嗎】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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