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付款分為哪幾個階段】1、總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
2、在完成分包工程總量的50%后7天內,經雙方確認后,總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
3、在分包工程完成,經過雙方初次驗收合格后2個月內,總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
4、余下10%款項做為工程質量保證金;
5、在工程保質期滿后1個月內,無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總承包方則向分包方支付則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項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 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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