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主要做法

目前 , 世界各國均把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列為政府的重要工作 , 主要做法包括以下方面:
【國外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主要做法】 ——制定食品安全行動計劃 。美國于1997年決定增加撥款1億美元的年度預算 , 設立總統食品安全啟動計劃 , 1998年又組成了多部門參加的“總統食品安全委員會” 。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 。日本于2003年以“保護國民健康為第一先決條件 , 確保食品安全性 , 將采取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為基本指導思想 , 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 。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加拿大針對原有的聯邦食品監督體系不僅復雜而且缺乏一致性和協調性的弊端 , 于1997年4月1日成立食品檢驗局 , 承擔所有與食品安全性相關的監管責任 , 從而降低了法律法規重疊交叉 , 使監督變得更加有效 。
——加強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 。對食源性危害的控制 , 應包括從食品原料到消費的全部環節 。為了做到這一點 , 英國在其《食品安全法令》中明確規定 , 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和實施“危害與關鍵控制點技術(HACCP)” , 并以法規形式制定了《地方官員應用HACCP進行管理的資格標準》 。
——加強對轉基因食品等新食品、新技術的監督管理 。目前 , 世界大多數國家均已制定法規 , 實施對生物技術食品的食用安全管理 , 包括上市前的食用安全和營養學評價 , 以及食品標簽的標示管理 。
——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在美國 , 食品召回制度分為三個等級:一級召回針對可能導致難以治療的健康損傷甚至致死的產品 , 二級召回針對可能對健康產生暫時的、可以治療的影響的產品 , 三級召回針對不會產生健康威脅、但內容與標識不符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