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工業松香對豬頭進行脫毛 青島男子被判刑一年

【使用工業松香對豬頭進行脫毛 青島男子被判刑一年】在加工豬頭肉時,平度的王某因使用工業松香對豬頭進行脫毛,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日被平度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 。
據了解,王某是平度市同和街道王家站村人 。2006年至2014年7月10日期間,他在自己家中,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工業松香對豬頭進行脫毛,加工成熟食后由其妻子崔某在市場銷售 。后經鑒定,從王某家中扣押的淺黃色塊狀物為松香 。2014年7月28日,王某到平度市公安局同和派出所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