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云南執行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本報訊 采訪人員黃河清報道 采訪人員從云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2022年1月1日起,全省執行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各地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的支付限制范圍和甲乙分類。
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共計2860個藥品,其中西藥1273個、中成藥1312個,協議期內談判藥品275個(含西藥213個、中成藥62個)。新調入74個藥品,涉及21個臨床組別,涵蓋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藥20種,腫瘤用藥18種,丙肝、結核、艾滋病等抗感染用藥15種,罕見病用藥7種,新冠肺炎治療用藥2種,其他領域用藥12種。調出11個藥品,均為臨床價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近幾年在國家招采平臺采購量較小的藥品,不影響患者用藥需求。同時,新增絕大多數藥品支付范圍與說明書保持一致,原目錄內241種藥品取消“門診使用報銷限制”,參保患者住院使用也能報銷,大幅提升藥品可及性和用藥公平性。
全省統一執行新版國家藥品目錄是醫保利民惠民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提高參保人用藥可及性,切實減輕患者經濟負擔。
醫保|云南執行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省醫保局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對接更新藥品目錄數據信息,加快推進新增藥品掛網采購,確保目錄內藥品買得到、可結算、能報銷,并與昆明地區14家定點三級醫療機構座談協商,定點醫療機構承諾,按照“應配盡配”的原則,根據功能定位和臨床需求,及時配備和使用相應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并對未配備但有需求的國家談判藥品建立綠色通道和臨時采購機制,確保24小時滿足臨床需求。參保群眾可通過國家醫保局和省醫保局官網查詢備藥情況。
根據云南省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支付政策,目錄內藥品醫保基金區分“甲類”“乙類”藥品進行支付,甲類藥品不設個人先自付比例,乙類藥品個人先自付5%、國家談判藥品個人先自付10%后,再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政策規定比例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不區分甲乙類藥品。
下一步,省醫保局將進一步拓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保障渠道,建立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以及特殊病、慢性病藥品“雙通道”保障機制,切實提高參保群眾用藥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據調整權限,將符合條件的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納入全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不斷提升參保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