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意外險賠償標準


團體意外險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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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意外險即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 是一種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形式,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 。
團體意外險都有固定的費率,客戶可以選擇每人保多少,然后乘以費率,再乘以被保險人數量 。達到或超過團體中符合參保條件成員總數的75%(少于8人,100%) 。最低要求5-7人,高風險20人以上 。員工的團體意外險繳費比率跟員工的職業類別,投保人數和保額有關,一般來講,1至3類職業 。
團體意外險的賠償標準為: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身亡或者傷殘的,保險公司會在180天內賠付保險合同上規定的金額;
2、如果因意外事故導致傷殘 , 則按傷殘程度給付傷殘保險金;
【團體意外險賠償標準】3、如果購買的團體意外險還有醫療保障,那么就醫時的醫藥費、治療費等會按照80%的比例進行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