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可采用的方式有哪幾種

據我國有關法律,遺囑可采用如下幾種方式:
(一)公證遺囑 。
(二)自書遺囑 。
(三)代書遺囑 。
(四)錄音遺囑 。
(五)口頭遺囑 。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17條規定 ,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 , 注明年、月、日 , 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
【遺囑可采用的方式有哪幾種】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