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只標注“微量二氧化硫”未標明具體含量 樂購判賠10倍( 二 )


2014年9月17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張軍退貨,樂購超市退款并作出10倍賠償15420元 。
一審判決后,樂購超市上訴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
案例分析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該院專門調研發現,標簽標注問題已成為消費者維權的重要事由之一 。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月至2月,北京二中院受理消費者維權案件中以標簽標注問題為由起訴的案件分別為11件、14件和15件,在消費者維權案件中占比分別為42.3%、46.7%和68.2% 。
法院發現,被告多為知名商品流通企業,同一原告提起多起訴訟的情形較常見,案件調解、撤訴率偏低 。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葡萄酒雜志社社長黃衛東表示,葡萄在發酵的過程中會自然產生硫化物,完全不添加二氧化硫的葡萄酒是不存在的 。如果二氧化硫的量超過了一定標準,轉化后的硫酸鹽對人體有害 。
黃教授給采訪人員提供了有關資料 。采訪人員了解到,每個國家對釀酒過程中能加入的二氧化硫最大限度都有專門的法律規定 。歐盟規定紅葡萄酒中最高含量為160毫克/升,白葡萄酒和粉紅葡萄酒為210毫克/升,另外允許成員國在比較差的年份加入不超過40毫克/升 。
由于二氧化硫對人類身體有一定的毒性作用,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每人依體重算,每天攝入的最大量應控制在0.7毫克/千克 。
法制晚報律師團成員、北京國錦律師事務所主任韓平對紅酒也很有了解 。他告訴采訪人員,一些哮喘病人對二氧化硫過敏,這個概率在5%左右;也有人有其他過敏癥狀 。
“這些人也會喝葡萄酒,但含二氧化硫多少對他們是安全的,他們有權知道 。否則,不但消費者的知情權受到侵犯,也制造了健康風險 。”他說 。
他表示:“對于紅酒中二氧化硫的標注問題,很多消費者根本不懂 。從國際慣例來看,國外都會具體標注,以示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 。”
談起整個訴訟過程,他認為,張軍給所有消費者做出了一個好的示范——很多消費者根本不會去研究紅酒標識上的文字,最多看看保質期 。張軍的案例很有示范作用 。
同時他認為,法院的這個判例,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符合立法中對于食品安全的本意,客觀上來說,人的健康是無價的 。
【紅酒只標注“微量二氧化硫”未標明具體含量 樂購判賠10倍】至于10倍賠償,他認為,食品安全法的這一懲罰性賠償規定,立法原意就是警示生產廠家和經銷商、保護消費者,“這起案例在警告那些忽視消費者權益的商家,不把食品安全當回事,你將付出巨大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