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不履行的起訴要多久


離婚協議不履行的起訴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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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而起訴的,法院審理期限根據審理程序的不同 , 有不同的審理期限:若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審限一般是六個月;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則審限是三個月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
【離婚協議不履行的起訴要多久】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