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什么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意思是得到了是我的幸運 , 得不到是命里注定 , 不過如此而已 。出自徐志摩寫給梁啟超的一封信中 。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原文我將于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如此而已 。
此話表達了追求愛情和知己的決心,意思是得到了是我的幸運,得不到是命里注定,不過如此而已 。
徐志摩介紹徐志摩原名章垿 , 字槱森,留學英國時改名志摩 。曾經用過的筆名有南湖、詩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鶴、仙鶴、刪我、心手、黃狗、諤諤等 。浙江嘉興海寧硤石人 ?,F代詩人、散文家,新月派代表詩人,新月詩社成員 。代表作品有《再別康橋》、《翡冷翠的一夜》、《雪花的快樂》、《偶然》、《我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等 。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什么意思】徐志摩是一位在中國文壇上曾經活躍一時并有一定影響的作家,他的世界觀是沒有主導思想的,或者說是個超階級的“不含黨派色彩的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