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和抵押區別是什么


質押和抵押區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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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于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占有 。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 。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 , 債權人為抵押權人 , 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
【質押和抵押區別是什么】第六十三條,本法所稱動產質押 , 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