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惡不赦是哪十惡


十惡不赦是哪十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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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謀反;第二.謀大逆;第三,謀叛;第四,惡逆;第五 , 不道;第六 , 大不敬;第七,不孝;第八,不睦;第九,不義;第十,內亂 。
人們在形容一個人罪大惡極、不可饒恕時經常使用十惡不赦這個詞 。
我國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中的十惡之名是在西漢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北齊河清三年564年,尚書令、趙郡王等奏上《齊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條 一曰反逆 , 二曰大逆 , 三曰叛,四曰降 , 五曰惡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 , 九曰不義,十曰內亂 。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 。
到了隋開皇初年,隨著佛教的興盛,封建統治者遂將佛教之中的十惡之名引入律法,以之代替了《齊律》中的重罪十條,十惡之罪名遂正式出現 。那么十惡罪具體指什么呢?
第一,謀反 企圍推翻朝政 。這歷來都被視為十惡之首 。
第二.謀大逆 毀壞皇室的宗廟、陵墓和宮殿 。
第三,謀叛 背叛朝廷 。
第四,惡逆 毆打和謀殺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長 。
【十惡不赦是哪十惡】第五,不道 殺戮無辜 。
第六,大不敬:冒犯帝室尊嚴 。
第七 , 不孝 不孝敬祖父母,父母 , 或在守孝期間結婚、作樂等 。
第八,不睦 謀殺某些親屬,或女子毆打、控告丈夫等 。
第九,不義 官吏之間互相殺害,士卒殺長官,學生殺老師 , 女子聞丈夫死而不舉哀或立即改嫁等 。
第十,內亂,親屬之間通奸或強奸等:
由于十惡之罪直接危害封建專制制度的核心—君權、父權、神權和夫權 , 所以自隋代在《開皇律》中首次確立十惡之罪以后.經歷宋、元、明、清各代,都規定犯了十惡罪不能赦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