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提供借款時不得預先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 。
因為先扣除利息損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 , 使借款人實際上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影響其資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負擔,也容易引起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糾紛 。
如果出借人違反法律規定,仍在提供借款時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的 , 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
【法律依據】
【個人借貸能先扣除利息嗎】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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