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一、行政許可的條件:
符合《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
【如何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滿足上述條件后,申請人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隨后,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材料上報縣建設局 。最后,建設局進行審核和現場查勘,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于許可的 , 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許可證書,按此流程即可獲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