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貸如何進行處理


離婚房貸如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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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貸如何進行處理】(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于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 。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 。
(3)如果離婚后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 , 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 。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后,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
也就是說,對外或者說對于銀行來說,債務人仍然是雙方,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 。但是夫妻內部是可以約定房產歸屬以及債務如何分擔 , 但約定僅在夫妻雙方之間生效,不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銀行向約定不用分擔債務的一方主張了債權后,該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 , 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