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購有哪些形式

【公司并購有哪些形式】公司并購的形式包括:購買企業與購買企業財產;購買股份;購買部分股份加期權;購買含權債券;利潤分享;資本性融資租賃;承擔債務模式;債權轉股權模式 。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3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 , 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 , 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