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問題如何處理

非法同居問題的處理是:
1、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 , 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系的,經查證確屬非法同居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
2、離婚后,雙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后,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 。
【法律依據】
【非法同居問題如何處理】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 ,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