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互扶養義務是法定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 。
【法律依據】
【離婚扶養義務有沒有強制性】《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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