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被贍養人的權利


如何保護被贍養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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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
2、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 。
3、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 。
4、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
5、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 , 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
【如何保護被贍養人的權利】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