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選舉制度


美國的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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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國全部選舉人票共538張,是參議員(100名)、眾議員(435名)、華盛頓特區代表(3名)的總數 。參議員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眾議員按人口產生,約50多萬人選出一名 。例如紐約州約有1,600多萬人口,就有31名眾議員 , 再加上2名參議員 , 總共有33張選舉人票 。
2、除緬因州、內布拉斯加州外,任何一個總統候選人如果贏得了這個州的多數人投票,就算贏得了這個州的所有選舉人票 , 被稱為贏者通吃 。按照選舉人團制度 , 候選人在各州贏得的選舉人票累計超過538票的一半(270張) , 就當選總統 。
【美國的選舉制度】3、由于是采用贏者通吃的計算方式,那么就可能出現候選人贏了全國按人頭計算的普選票 , 卻因選舉人票沒過半而輸了大選的現象 。例如,2000年大選時 , 在全國人頭票中,民主黨候選人戈爾比共和黨候選人布什多出50萬張,但由于最后在佛羅里達州布什贏了戈爾幾百張人頭票,按贏者通吃原則,布什就贏得了該州的全部25張選舉人票,因而使他的選舉人票在全國超過半數 , 而當選了總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