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彩禮返還的規定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婚后彩禮返還的規定有哪些】(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