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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審行政案件,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判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 , 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
對于二審行政案件,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二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
【法律依據】
【一審行政案件審理期限是多久】《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 ,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 , 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 , 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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