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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的按照其所犯罪名 , 在法定量刑的基礎上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投案自首何如定罪量刑】【法律依據】
《刑法》第67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 。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 , 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 , 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 , 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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