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起秦皇島禁止私人出海裝置出海


2021年7月起秦皇島禁止私人出海裝置出海

文章插圖
一、實施區域
秦皇島市行政區域內海域
二、禁航期限
2021年7月1日0時起至8月31日24時止
【2021年7月起秦皇島禁止私人出海裝置出海】三、禁航條例
(1)私人出海裝置是指長度小于5米,用于個人游覽觀光、休閑娛樂等非生產經營活動的摩托艇、快艇(含具備機械推進動力的充氣船艇)及遙控船模等可在海上航行的裝置 。公務、軍用及依法取得合法手續的船艇除外 。
(2)在本市從事銷售各類出海裝置的單位及個體經營者,有告知消費者旅游旺季期間在秦皇島海域禁止私人出海裝置出海的義務 。各碼頭、沙灘經營人不得允許私人出海裝置在其管理區域內出海 。
四、處罰機制
秦皇島海事局、市海洋漁業局、市體育局、市公安局、秦皇島海警局等部門,發現準備出海或已經出海的私人出海裝置,有權予以制止并進行教育;對不聽勸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