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市龍泉驛區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


2022年成都市龍泉驛區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

文章插圖
成都市龍泉驛區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就近入學
公辦學校實行按戶籍劃片就近入學或劃片電腦隨機錄取 。區教育局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科學劃定服務范圍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對服務范圍內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學校,在符合“兩個一致”的前提下實行一套房屋優先解決一個家庭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劃片入學 。2023年起,學位供給緊張的學校實行就讀該校劃片范圍內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落戶須滿一年,即當年入學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須于前一年的8月31日(含)前落戶,不滿一年的統籌安排入學,并通過多種方式提前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
區域民辦學校優先滿足本區學生入學需求,經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戶籍、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
(二)堅持免試入學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保障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有一個公辦學位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等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選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掛鉤招生 。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嚴肅查處“小考”“占坑”考試等違規招生行為 。
(三)堅持公民同招
公辦、民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 。區域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及錄取工作均納入全省、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統一管理 。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錄取、提前錄取 。民辦學校招生簡章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公布 。民辦學校招生計劃、錄取人數和補錄計劃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 。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 。民辦學校補錄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招生 。
二、工作實施
(一)小一入學工作流程
1.入學對象
(1)公辦小學: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 。
(2)民辦小學: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規定的適齡兒童 。
2.信息采集
(1)區教育局于4月28日前發布本區戶籍入學登記公告,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于5月9日—2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 。
(2)隨遷子女入學申請人須于4月20日—5月2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申請辦理 。
3.資料審核
5月30日—6月2日,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持居民戶口簿和實際居住地證明(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房產證明等)到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進行現場審核 。
【2022年成都市龍泉驛區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4.網上報名
(1)公辦小學:符合本區報名電腦隨機錄取規定的適齡兒童自愿入學本區相關小學,須于規定時間登錄“龍泉驛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電腦隨機錄取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
(2)民辦小學: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規定的適齡兒童自愿入學民辦小學,須于6月13日—16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
5.組織錄取
(1)公辦小學:小一入學公辦學位確定分兩個批次進行,凡上一批次已確定公辦學位的學生不能參加下一批次公辦學位的確定 。
第一批次: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劃片就近入學或電腦隨機錄取 。
第二批次:本區集體戶戶籍的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入學 。
(2)民辦小學:6月21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6月24日,民辦小學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由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補錄計劃 。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補錄報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報名參加補錄,其中,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的民辦小學,補錄對象為已參加該校報名但未被該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生;未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的民辦小學,補錄對象為未被成都市民辦小學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生 。6月27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補錄并公布結果 。
6.學位確定
(1)公辦小學:根據戶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的實際情況,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優先保障劃片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入學 。學位緊張的學校,一套房屋優先解決一個家庭的戶籍適齡兒童劃片就近入學,其他遷入的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 。
(2)民辦小學:已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于6月22日—23日,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學位的最終確認 。逾期未確認學位的適齡兒童,默認為公辦學位 。已確認民辦小學學位但又放棄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其公辦學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
7.入學告知
(1)公辦、民辦小學完成招生入學錄取工作后,以發布公告或發放入學通知書等形式告知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入學報到相關信息 。
(2)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于7月15日前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查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
(二)小升初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
(1)在本區就讀的所有小學畢業生均須于4月20日—27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畢業信息采集系統完成個人信息的核實和修改 。
(2)在區外市內小學就讀、需回龍泉驛區小升初的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須向現就讀小學提供戶口簿,進行信息采集,由現就讀小學在畢業信息采集系統中上傳材料,經區教育局審查合格后,在本區小升初 。
(3)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需回龍泉驛區就讀初中的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須于4月20日—27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填報回蓉生信息,上傳戶口簿和學籍等相關材料,并在4月20日—27日工作日時間到區教育局提供戶口簿和學籍信息材料,經審查合格后進行信息采集 。
(4)隨遷子女入學申請人須于4月20日—5月2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申請辦理 。
2.網上報名
(1)每位符合條件的學生可自愿填報一所市直屬學校 。6月17日—2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市直屬學校網上報名 。
(2)符合本區報名電腦隨機錄取規定的小學畢業生自愿入學本區相關中學,須于規定時間登錄“龍泉驛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電腦隨機錄取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
(3)6月10日—11日,民辦一貫制學校在籍小學畢業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參加直升; 6月17日—20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本市學籍小學畢業生、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民辦初中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可自愿填報一所民辦學校 。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任何學校不得自行組織招生報名 。
3.組織錄取
(1)公辦初中
小升初學位確定分三個批次進行,凡上一批次已確定公辦學位的學生不能參加下一批次公辦學位的確定 。
第一批次:市直屬學校的報名電腦隨機錄取 。6月29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被市直屬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以及區屬公辦學校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被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其法定監護人放棄該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
第二批次:本區相關中學的報名電腦隨機錄取 。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 。
第三批次: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少年優先保障劃片入學;再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其他適齡少年入學 。學位緊張的學校,一套房屋優先解決一個家庭的戶籍適齡少年劃片就近入學,其他遷入的戶籍適齡少年統籌安排入學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入學,其中,學位緊張街鎮的隨遷子女,將統籌安排到鄰近街鎮公辦初中學校入學 。
(2)民辦初中
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 。若直升人數超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計劃,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學畢業生中實行電腦隨機錄取;若直升人數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計劃,其空余學位實行網上報名,電腦隨機錄取 。6月14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生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6月15日,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公布民辦一貫制學校電腦隨機錄取計劃 。已經參加校內直升的學生,不再參加公辦學校錄取和其他民辦學校報名、錄取 。
6月29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市直管民辦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6月30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區域內民辦初中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7月11日,民辦初中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公布補錄計劃 。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補錄報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報名參加補錄,其中,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的民辦學校,補錄對象為已參加該校報名但未被該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生;未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的民辦學校,補錄對象為未被成都市民辦學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生 。7月14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初中補錄并公布結果 。任何民辦初中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隨機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
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小學畢業生,按公辦初中學校入學辦法入學 。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須于7月8日—9日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學位的最終確認 。逾期未確認學位的小學畢業生,默認為公辦初中學校學位 。已確認民辦初中學校學位但又放棄的小學畢業生,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其公辦初中學校學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
4.入學報到
公辦、民辦初中學校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后,小學畢業生須于7月12日—15日到學位確定學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
三、其他群體入學
(一)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按照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龍泉驛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成經開教辦〔2021〕3號)相關規定辦理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二)殘疾兒童入學 。各學校妥善做好本區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實未入學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與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共同做好區域內殘疾兒童評估、登記及就讀學校安置,落實“一人一案”,確保“應進全進” 。
(三)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區教育局將按照相關規定落實優待政策,簡化辦理手續,優化辦理流程,做好服務工作 。
(四)集體戶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父或母)一方或雙方為龍泉驛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為區外戶籍的,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30日—6月2日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并出具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證明、法定監護人戶籍證明、監護關系證明、合法居住證明、成都市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
(五)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號)要求辦理 。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兒童在蓉就學,由監護人向其戶籍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
(六)拆遷安置戶子女入學 。拆遷安置戶子女戶籍已遷移的,按其戶籍地劃片就近入學 。拆遷安置戶子女戶籍未遷移的,若已安置,可自愿選擇按戶籍地或安置地(含貨幣安置地)劃片就近入學;若未安置,可自愿選擇按戶籍地劃片就近入學或按臨時居住地(含自購房)統籌安排入學 。學生法定監護人做出選擇后不得變更 。原則上在小學段或初中段只能選擇一次 。選擇在安置地(含貨幣安置地)、臨時居住地入學的戶籍未遷移的拆遷安置戶子女,其監護人須于5月21日前到原戶籍地街鎮辦理相關手續 。
(七)“金鳳凰”小學畢業生入學 。按照《龍泉驛區“金鳳凰”小學畢業生入學辦法》辦理 。
(八)其他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法定監護人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因電腦隨機錄取導致多子女不能同時就讀同一學校(校區)的,法定監護人可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其他子女與在讀子女就讀同一學校,區教育局參照法定監護人意愿統籌安排入學 。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交房的購房者子女就學,參照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關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響新建樓盤未能按期交房的購房人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 號)要求,經區住建局和區公安分局出具相應證明后,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
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后,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它原因未進行信息采集和現場審核的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就讀公辦學校,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學校要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治校的觀念,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與法規,規范學校招生入學、分班等辦學行為,落實工作責任 。區教育局將加強對各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同時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
(二)做好信息公開 。區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門戶網站和社會媒體等多種途徑,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的實施細則、學校招生(劃片)范圍、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招生簡章、住宿情況以及咨詢電話、監督舉報方式等重要信息,開展入學告知、咨詢服務等事項 。組織開展招生入學政策“進小區、進社區、進企業、進高校、進機關”等活動,全面、細致、準確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大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效,積極回應市民關切 。幼兒園、小學要通過班會、法定監護人會、法定監護人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分別向在園兒童法定監護人、在校學生及法定監護人講清楚小學一年級和小升初招生入學政策 。
(三)規范招生行為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前招生,5月1日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活動,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做商業招生宣傳 。未報經區教育局備案,學校不得對外發布招生信息、開展招生咨詢、組織校外學生及法定監護人探校等活動 。規范學籍注冊管理,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落實招生計劃剛性執行 。嚴格轉學管理,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轉學依據或參考;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迫使沒有申請轉學的學生轉學;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新建學校轉學招生由審批地嚴格管理 。小學高段無正當理由原則上不得轉學,區教育局通過學籍系統動態監測學生轉學情況,重點監管小學高段的批量轉學,堅決防止通過轉學提前搶挖生源 。嚴格學制管理,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改變學制,嚴禁學校以學制改革為名提前選拔、預錄學生 。嚴禁以游學、借讀等名義代招、代管非本校學籍學生 。堅持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和配置教學師資,不得依據考試成績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項目班等 。
(四)強化控輟保學 。各街鎮和學校要完善和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將控輟保學納入年度目標管理,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把初中作為重點監測學段,把流動、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少年等作為重點監測群體,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切實做好信息比對、聯控聯保、勸返復學等工作 。因身體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戶籍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于5月9日—2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信息采集,5月30日—6月2日向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指定入學報名登記點提交緩入學申請并附相關印證材料,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區教育局建立控輟保學約談制度和通報制度,實行督導檢查結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五)嚴格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領導和管理,依法依規依紀開展招生入學工作 。區教育局將招生違規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 。招生違規情況、對違規現象的監督查處情況將納入所在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履職情況考核 。對違反招生入學規定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視情節輕重對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晉級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 。其中,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掛鉤招生等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暫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并列入“黑名單”,納入征信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
附件:1.2022年龍泉驛區小一入學日程安排
2.2022年龍泉驛區小升初日程安排
3.龍泉驛區“金鳳凰”小學畢業生入學辦法
成都經開區教育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
2022年龍泉驛區小一入學日程安排
時間
工作事項
3月
1日前
區教育局公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細則
4月
20日—5月20日
隨遷子女入學申請人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
28日
區教育局和公辦小學發布本地戶籍入學登記公告
30日前
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民辦小學公布學校招生簡章
5月
9-20日
成都市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
21日前
需在安置地(含貨幣安置地)、臨時居住地入學的戶籍未遷移的拆遷安置戶子女,其監護人到原戶籍地街鎮辦理相關手續
6月
5月30日—
6月2日
龍泉驛區非集體戶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進行入學資料審核
2日
龍泉驛區集體戶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區教育局指定的登記點進行入學資料審核
13—16日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進行民辦小學網上報名
15日
公布適齡兒童公辦小學入學資料現場審核結果
18日
區教育局公布所屬公辦小學劃片范圍
21日
1.組織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2.公布各公辦小學入學結果
22—23日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網上進行公辦、民辦學位確認
24日
公布民辦小學補錄計劃
25日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補錄報名
27日
組織民辦小學補錄并公布結果
7月
15日前
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等告知隨遷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16—17日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8月
30日前
統籌安排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后申請入學公辦小學的學生
附件2
2022年龍泉驛區小升初日程安排
時間
工作事項
3月
1日前
區教育局公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細則
4月
20—27日
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核對
20日—5月20日
隨遷子女入學申請人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
30日前
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民辦初中公布學校招生簡章
5月
21日前
需在安置地(含貨幣安置地)、臨時居住地入學的戶籍未遷移的拆遷安置戶子女,其監護人到原戶籍地街鎮辦理相關手續 。洛帶鎮、同安街道和柏合街道“金鳳凰”小學畢業生監護人到戶籍地街鎮確認入學學校
6月
10日
網上公布學生報名流水號和公辦初中升學對應區域
10—11日
民辦一貫制學校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符合條件的學生網上申請參加直升
14日
組織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生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15日
市教育局公布民辦一貫制學校電腦隨機錄取計劃
17—20日
1.市直屬學校網上報名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本市學籍小學畢業生、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進行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29日
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市直屬(直管)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30日
組織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29—30日
航天中學、龍泉二中、龍泉六中、龍泉七中和經開區實驗中學電腦隨機錄取網上報名(6月29日上午10:00開網,30日下午5:00關網)
7月
4日
組織航天中學、龍泉二中、龍泉六中、龍泉七中和經開區實驗中學電腦隨機錄取
5日
公布所屬公辦初中劃片范圍
7日
公布區屬公辦初中錄取結果
8—9日
法定監護人網上進行公、民辦學位最終確認
11日
公布民辦初中補錄計劃
12日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補錄報名
14日
組織開展民辦初中補錄并公布結果
12—15日
學生按初中學校安排報到
8月
30日前
統籌安排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后申請入學公辦初中的學生
附件3
龍泉驛區“金鳳凰”小學畢業生
入學辦法
為了推進城鄉一體化,促進教育均衡,從2005年2月開始,龍泉驛區委區政府實施山區初中生下山、山區小學生進鎮的“金鳳凰”工程 。該工程納入龍泉驛區長期發展規劃,列入為民辦實事民生工程項目 。
一、“金鳳凰”小學畢業生的界定
戶籍在以下街鎮社區(村、組)的小學畢業生,屬于“金鳳凰”小學畢業生 。
(一)山泉鎮;
(二)洛帶鎮長安街社區【原長安街社區和石碾村以及金龍村(原金龍村和馬井村)合并而成】、松橋村(原新橋村、青林村和獅子村以及原松林村合并而成);
(三)同安街道紅旗村1—7組、同興村(原鄭家村1-13組、萬家村9—14組、18—19組)、原草坪村;
(四)柏合街道長松村【原長松村1—13組(含原清音溪村)、元包村1-9組)】、南山村(原工農村8—13組,原桂花村11—12組)、東山社區中原新光村8—10組、東籬村(原桂花村10組部分)、寶獅村1—12組(含原果園村) 。
二、“金鳳凰”小學畢業生的入學辦法
(一)山泉鎮小學畢業生,按戶籍入學經開區實驗中學 。
(二)洛帶鎮長安街社區【原長安街社區和石碾村以及金龍村(原金龍村和馬井村)合并而成】、松橋村(原新橋村、青林村和獅子村以及原松林村合并而成)的小學畢業生,按戶籍可以選擇入學經開區實驗中學或雙槐中學 。但學生法定監護人做出選擇后不得變更 。
(三)同安街道紅旗村1—7組、同興村(原鄭家村1—13組、萬家村9—14組、18—19組)、原草坪村的小學畢業生,按戶籍可以選擇入學經開區實驗中學或同安中學 。但學生法定監護人做出選擇后不得變更 。
(四)柏合街道長松村【原長松村1—13組(含原清音溪村)、元包村1—9組)】、南山村(原工農村8—13組,原桂花村11—12組)、東山社區中原新光村8-10組、東籬村(原桂花村10組部分)、寶獅村1—12組(含原果園村)的小學畢業生,按戶籍可以選擇入學經開區實驗中學、柏合學校或東山中學 。但學生法定監護人做出選擇后不得變更 。
三、其他
(一)凡“金鳳凰”小學畢業生,入學經開區實驗中學,則享受“金鳳凰”學生的相關政策;入學本區其它學校,則不再享受“金鳳凰”學生的相關政策 。
(二)若“金鳳凰”小學畢業生系拆遷安置戶子女,則其還可以按照拆遷安置戶子女入學辦法入學 。但學生法定監護人做出選擇后不得變更 。
(三)洛帶鎮、同安街道和柏合街道“金鳳凰”小學畢業生監護人須于規定時間前到戶籍地街鎮確認入學學校 。逾期未確認,則視為選擇入學經開區實驗中學,享受“金鳳凰”學生的相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