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員駕駛證新法規 吸毒考駕駛證條例


吸毒人員駕駛證新法規 吸毒考駕駛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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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員駕駛證新法規
很多考過駕駛證的人都知道 , 如果吸毒人員擁有駕駛證 , 是會被注銷的 。這也是我過對于毒品零容忍的一種態度 。那么對于吸毒人員駕駛證新法規是什么呢?對于此問題 , 小編為您總結了相關知識 , 供您參考 ,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123號令”) , 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做出了“零容忍”態度 , 對吸毒成癮未戒除者駕駛機動車 , 一律注銷駕駛證 。
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 , 不得申請駕駛證;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 , 要注銷駕駛證 。
一、毒駕會參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
二、吸食合成毒品后會使人產生精神極度亢奮甚至妄想、幻覺等癥狀 , 導致車輛駕駛員喪失意識、行為失控 。對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問題作出了五個方面的嚴格規定 。
(一)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 , 禁止有吸毒行為記錄的人員駕駛校車 。
(二)未戒除毒癮的人員不得申領駕照 。
(三)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區康復的人員已取得駕照的應當依法注銷 。
(四)解除戒毒措施等情形后三年內申請駕駛應當提供吸毒檢測報告 。
(五)加強對有吸毒行為記錄駕駛人員的管理 。對毒駕進行依法治理充分顯示了我省禁毒工作圍繞減少毒品社會危害的總體目標 , 體現出對于毒品引發的社會問題零懈怠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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