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 交通事故處理好后 , 如果當事人對處理結果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糾紛的 。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好了怎么還可以起訴】《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
- 蘭州交通大學專業 蘭州交通大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服務平臺
- 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辦 交通事故處理需要多久立案
- 舟山定海區圖書館交通指南 舟山市圖書館電話號碼
- 如何用手機處理交通違章處理
- 廈門交通違章一般多久查得到 漳州車在廈門違章多久能查出來
- 舟山東極島旅游攻略自駕游 舟山東極島交通指南
- 交通罰款滯納金怎么處理 車輛罰款滯納金怎么交
- 青島交通違章多久能查出來 青島查違章怎么查
- 交通費包括哪些 交通費包括哪些內容
- 超載發生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超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