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四區落戶條件 南京四區落戶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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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備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
(三)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
2.提交申請:
區級公安機關戶政辦理部門、公安派出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上報區級公安機關 。
區級公安機關應在自接到上報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原受理單位 。
作出批準決定的,應當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批準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作出不批準決定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
【南京四區落戶條件 南京四區落戶流程是什么】3.領取準遷證 。(請注意在準遷證有效期內辦理)
4.回原籍所在地遷出 。
5.在南京擬落戶辦理遷入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