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讓人規則


車讓人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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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禮讓行人,罰款二百元,扣三分 。具體的法律依據如下: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三條,第七項規定: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 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三分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 , 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 應當停車讓行 。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
【車讓人規則】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