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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6個月一般男方提出離婚是不允許的 , 孕期離婚的賠償沒有具體規(guī)定,有過錯情形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 , 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 導(dǎo)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quán)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孕期6個月離婚怎么賠償】(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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