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考改革從哪一年開始 甘肅高考改革內容是什么


甘肅省高考改革從哪一年開始 甘肅高考改革內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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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內容
甘肅省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 , 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考什么”:高考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 , 即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個科目中選擇3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為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14個科目 。
【甘肅省高考改革從哪一年開始 甘肅高考改革內容是什么】二是“怎么考”:實行“3 1 2”模式 , “3”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高考科目;“1”為首選科目 , 指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1門;“2”為再選科目 , 指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2門 。考生總成績750分 , 其中 , 全國統考科目每門滿分150分 , 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首選科目每門滿分100分 , 以原始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2門再選科目每門滿分100分 , 以等級賦分轉換后的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
三是“怎么招”: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兩依據、一參考”錄取模式 , 即依據考生全國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 , 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 擇優錄取 。職業高等院校分類考試采取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兩種招生方式 , 實行文化素質 技能測試方式 , 推動職業高等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相對分開 。未選擇分類考試招生以及選擇分類考試招生但未被錄取的考生 , 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職業院校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