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
【簡述善良管理人標準】意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是指善意管理人謹慎地為自己一切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的法律義務標準:
1、應盡到通知、報告、保管、招領、返還之義務 。
2、進行善意管理時,應盡快通知權利人 。
3、在未能聯系權利人或權利人不明時,應報告有關部門 。
4、對善意管理之物,應負妥善保管之義務 。
5、對權利人進行招領的 , 須于一定的時間內予以返還 。
義務:指善意管理人謹慎地為自己一切行為的法律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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