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輛損失鑒定流程 車輛損失鑒定要經過哪些步驟


交通事故車輛損失鑒定流程 車輛損失鑒定要經過哪些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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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損失鑒定要經過哪些步驟
不管是發生了交通事故 , 還是因為一些意外事件 , 導致機動車車輛受損 , 只要在投保了相應車險的情況下 , 此時都是可以要求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的 。不過在理賠之前還是要先對車輛損失做出鑒定 , 那么車輛損失鑒定的步驟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
一、車輛損失鑒定的步驟是怎樣的
發生后的車輛損失鑒定應該按照下面步驟辦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 , 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 , 經檢驗、鑒定后 , 委托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鑒定 。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鑒定時 , 各方當事人應到場 , 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 , 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 , 按缺席論處) 。
(二)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 , 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后7日內作出鑒定結論 。如情況特殊 , 經批準可延長7日 。
(三)當事人對經確認后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 , 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書》后5日內 , 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鑒定;并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 。
(四)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生效 。
二、車輛損失價格計算方法
在價格鑒定實踐中 , 我們總結出下列兩種分析測算方法以供大家在申請保險理賠時作為參考:
(一)假設交易分析測算法:
假設在市場交易條件比較充分的情況下 , 受損車輛經修復后即通過拍賣或變賣 , 綜合分析其可成交價格與車輛發生事故前的可變現價格的差異 , 從而測算鑒定標的貶值損失價格 。此方法實質是一種市場比較法的綜合運用 。具體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第一步:
根據鑒定標的現有資料 , 采用市場比較法 , 分析測算鑒定標的在事故發生前即基準日前的可變現價格 。
第二步:
綜合確定鑒定標的貶值損失系數 。一般來說 , 舊機動車如果發生過交通事故 , 即使修復 , 但因其安全、使用等性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 其通過拍賣或變賣時貶值損失系數一般為原車受損前可變現價格的10至30(有的甚至達到或超過50 , 因車輛自身、受損部位、修復程度等因素而異) 。根據調查了解鑒定標的的購買時間、車輛檔次、車輛使用性質、受損前的成新狀況(特別是標的在本次受損之前是否曾發生過交通事故)及修理廠家、修理水平等情況 , 參照以上所述的市場交易慣例 , 并結合估價人員的經驗 , 綜合分析確定鑒定標的的貶值損失系數 。
第三步:
根據鑒定標的事故前的可變現價格和鑒定標的修復后的貶值損失系數計算鑒定標的貶值損失價格 。用公式表示如下:
P=P1譺
P——鑒定標的貶值損失價格
P1——鑒定標的基準日前的可變現價格
r——鑒定標的貶值損失系數
(二)修理項目分析測算法:
指根據受損車輛的修理方案(指科學的修理方案) , 分類逐項分析修理項目 , 結合車輛修理費用總額并參照汽車租賃行業的通行做法 , 計算鑒定標的貶值損失價格 。
專家通過調查了解目前汽車租賃公司的格式租賃合同 , 其中有一約定條款 , 主要內容為:如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 , 租賃人除須對原車輛進行修復 , 另外仍須補償一定數額的“加速折舊費”(各地、各公司規定不盡相同 , 一般為實際修理費用總額的10至30) 。這里的所謂“加速折舊費”其實就是指車輛貶值損失補償費 。
這一方法基本分為三個步驟:
【交通事故車輛損失鑒定流程 車輛損失鑒定要經過哪些步驟】首先 , 分析鑒定標的的修復方案 , 分清是“內傷”還是“外傷” , 即分析修理方案中哪些項目是涉及安全性能必須更換配件的 , 哪些項目是可以進行修理的 , 同時要分析更換項目和修理項目所占的比重(包括項目總數比重和修理費用比重) , 同時可以分析修理后的車檢技術報告等 。在此基礎上 , 結合租賃行業的規定綜合確定受損車輛的貶值損失系數(也可稱為“加速折舊補償系數”);
其次 , 根據鑒定標的使用年限與出租車輛使用年限相比 , 確定一個可比系數;
最后 , 根據最佳修復方案計算的修理費用總額、車輛貶值損失系數、使用年限可比系數 , 計算出車輛貶值損失數額 。用公式表示如下:
P=A譈證
P——鑒定標的貶值損失價格 A——車輛修理費用總額
B——車輛貶值損失系數 C——使用年限可比系數
根據以上兩種測算方法綜合確定貶值損失價格 。結合受損車輛使用性質、行駛里程、車輛在事故前使用維修保養狀況等相關因素 , 確定以算術平均法或加權平均法來計算車輛貶值損失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