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打官司流程 最新交通事故官司處理流程


發生交通事故打官司流程 最新交通事故官司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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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事故官司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案件鬧上法院,通常是因為車輛損壞比較嚴重或者有人員傷亡,賠償問題很難達成一致 。那么交通事故官司處理流程是怎樣?作為交通事故的原告,打官司要哪些“三步走” 。下面快車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
交通事故官司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官司處理流程:擬定訴狀→到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提交證據→法院審理→法院調解或判決→上訴 。
交通事故發生之后,一般雙方當事人都愿意自行協商解決爭議,有時也在交警的主持下進行調解,最終使雙方在賠償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 。但如果交通事故中車輛損壞比較嚴重或有人員傷亡,賠償問題就很難達成一致意見,提起訴訟也就在所難免 。
打官司時,原告請分“三步走”:
第一步:明確要“告誰”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如果告的對象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 。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 。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與車主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 。如果車主是單位,可以將單位一并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
第二步:拿到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于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 。案件起訴至法院后,法院固然應當根據法庭調查的事實對事故責任進行確認,調查范圍不受公安機關責任認定書的限制,但在通常情況下,當事人沒有確鑿證據推翻責任認定書的內容時,法院都會采信公安機關對責任的認定,并以此為基礎確定有關當事人的賠償責任 。因此,當事人在拿到交通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 。如果不服,要及時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
第三步:合理要賠償
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 。財產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包括:修車費;車上貨物損失等 。修車費:根據修車發票上的合理數額認定,如果車輛已經報廢應折價賠償;事故中車上物品的損壞賠償,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
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 。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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