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政治權利刑期計算問題

1、被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與管制的期限同時計算;
【剝奪政治權利刑期計算問題】2、單獨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3、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從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起開始計算 。
【法律依據】
《刑法》第55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 , 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