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對口升學哪些考生在錄取時實行獎勵照顧政策?

【山西對口升學哪些考生在錄取時實行獎勵照顧政策?】

山西對口升學哪些考生在錄取時實行獎勵照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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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考生在錄取時實行獎勵照顧政策?
答: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考生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分別加40分、30分、20分;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考生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分別加20分、15分、10分 。
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可申請免試到相應專業的高職院校學習;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顧參加本科院校錄取,若未被本科院校錄取,可免試到相應專業的高職院校學習,由考生自主選擇 。
以上政策,2018年7月至2021年5月所獲獎項有效 。
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技工院校職業技能競賽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一、二、三等獎的信息技術類、加工制造類、土木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種植園藝類、養殖類、醫學相關類、護理類、財經商貿類、司法服務類、旅游服務類、文化傳媒類、教育類考生,免試相應專業職業技能考試,視為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合格 。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錄取總成績中加10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錄取總成績中加20分 。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作累計 。所有符合獎勵照顧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廳、人社廳公布的競賽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為準,審查合格的考生名單,在“山西招生考試網”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獎勵照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