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對口升學表演類戲曲表演專業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山西對口升學表演類戲曲表演專業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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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類戲曲表演專業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基本條件(20分)
(一)五官(包括臉形、口、眼、耳、鼻、唇、牙齒) 。(5分)
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勻稱、氣質好 。
A.優秀5分;B.良好4分;
C.一般3分;D.較差3分以下 。
(二)身材(身高、胖瘦、勻稱、協調) 。(10分)
A.優秀9—10分;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D.較差4分以下 。
(三)氣質(包括風度、談吐) 。(5分)
A.優秀5分;B.良好4分;
C.一般3分;D.較差3分以下 。
二、念白(含朗誦)(10分)
要求:聲音洪亮、吐字清晰、聲情并茂 。
A.優秀9—10分;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D.較差4分以下 。
三、演唱(30分)
要求:音準、優美、完整、流暢、節奏感強,富有表現力 。
A.優秀21—30分;B.良好16—20分;
C.一般10—15分;D.較差10分以下 。
四、表演(30分)
要求:動作協調、優美到位、感情細膩、人物塑造準確深刻 。
A.優秀21—30分;B.良好16—20分;
C.一般10—15分;D.較差10分以下 。
五、特長展示(10分)
要求:考生根據個人特長,自行準備能夠全面展示藝術素質的表演項目 。
A.優秀9—10分;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D.較差4分以下 。
注: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符合錄取條件:
1.視力:裸眼視力4.5以下者;
2.聽力:重聽、兩耳聽力不正常者;
3.弱視、斜視、對眼者;
4.唇裂、口吃、咬舌者;
5.肢體有明顯殘疾,身體比例失調者;
6.肝功能檢查不正常者;
【山西對口升學表演類戲曲表演專業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7.肥胖癥、癲癇癥、肺結核等重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