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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怎么走
不小心發生車禍后 , 我們肯定是要先確認雙方的責任的 , 到底是誰的責任 , 或者是說誰是主要責任 , 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是怎么樣的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間又是有多長呢 。下面為您詳細介紹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怎么走 。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
1、現場調查
事故發生后 , 交警來到現場 , 會現場進行勘驗檢查 , 詢問當事人和相關證人 , 并制作現場勘查筆錄 。這份筆錄是需要當事人和證人確認簽字的 , 這份調查筆錄是責任認定重要的依據 , 所以當事人對于筆錄中記載的內容有異議的 , 當場提出 , 千萬不要還“優雅”的簽上自己的名字 。
2、檢驗鑒定
現場調查后 , 還不能確定當事人之間的責任 , 還需要通過檢驗、鑒定進一步確定或者驗證 。需檢驗、鑒定的 , 交通管理部門自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委托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
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 , 超過20日的 , 應當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 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
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 , 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3日內聽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 。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批準后 , 應當由另外的技術人員、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
3、制作事故認定書
①自現場調查之日起 , 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但是并不是事故發生10日內 , 你就能拿到“事故認定書”哦 , 所以有些70多天才拿到事故認定書 , 也是常有的事情 。)
②現場調查后 , 需要檢驗、鑒定的 , 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③交通肇事逃逸的 , 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
④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未查獲的 , 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 , 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
4、對認定不服的 , 申請復核
(1)復核申請
①對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結果不服的 , 在申請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 , 書面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
②復核申請書的內容包括復核的請求 , 理由和證據 。
(2)是否受理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受到當事人的復核申請后5日內 , 會作出是否受理的的決定 。
下面四種情形是不予受理的:
a、有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且法院受理的案件 。法院受理后 , 交警身上的包袱就已經轉交給了法院 , 所以這種情形下交通管理部門是不予受理的 。
b、檢察院對犯罪人批準逮捕的 。
c、已經通過簡易程序進行處理了的交通事故 。
d、在道路以外發生的事故 , 例如:在垃圾場因倒車被壓傷的 。
(3)復核決定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 , 作出復核決定 。
注意:對事故責任認定的復核只能申請一次 。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間有多長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 , 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期限是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 , 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發生死亡事故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 , 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 , 公開調查取得證據 。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 。
當事人不到場的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辦理流程】通過上述小編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怎么走的介紹 , 我們可以知道我們報了交警后交警會現場勘驗 , 然后檢查鑒定 , 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書 , 一般來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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