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 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勞動爭議

【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 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勞動爭議】

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 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勞動爭議

文章插圖
大家好,小跳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勞動爭議 , 勞動者工作地點變更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變更崗位 勞動合同】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6〉100號規定:關于用人單位能否變更職工崗位問題 。
2、按照《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精神,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 , 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 。
本文到此分享完畢 ,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